一、招标代理工作流程
(一)前期准备阶段
1、业务联系及洽谈,签订招标代理协议。
2、与建设单位进行技术洽商,据此编制投标邀请函(邀请招标项目)、发包初步方案、发包项目详细情况登记表、招标公告(含评标办法)、资格预审文件(资格预审项目中,采用评分排名法时根据需要提供)、招标文件(后审项目需和招标公告同步发布)。
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:
(1)投标须知;
(2)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;
(3)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,应提供工程量清单;
(4)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;
(5)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;
(6)评标的标准与方法;
(7)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。
3、办理招标前期备案手续,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:
(1)拟招标项目的立项批文、规划许可、报建证明、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证明。
(2)发包初步方案,包括:项目概况、招标内容、招标方式、招标活动时间安排等。
(3)代理招标委托合同、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、营业执照、企业相关人员招标代理信用手册。
(4)拟发布的招标公告,预审项目含评分办法、后审项目含招标文件,其中监理和设计招标的评分办法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可不提供,在招标文件中明确。
(二)招标投标阶段
4、管理部门审核后,向有关投标企业发邀请函(邀请招标项目适用)。
5、按招标公告/投标邀请函要求接收资格预审资料。
6、建设单位、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/投标邀请函预定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,确定预审合格名单,编写资格预审报告。
7、投标人资格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核准、未中标人经公示后,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和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(不合格单位)。
对于资格预审项目,在完成上述所列工作的同时,编制《招标文件》、《工程量清单》及标底工作与其穿插进行,并报送建设单位审查,直至建设单位同意。资格后审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前需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、审核工作。
8、招标代理机构向建设单位通报发标情况。
9、接收、汇总、整理投标人提问,组织建设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回答,编制招标答疑文件。如果需要,也可以组织召开面对面的现场踏勘和投标答疑会。资格后审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答疑会。
10、发放招标答疑文件,并办理招标答疑文件备案。
11、与建设单位进行开标前洽商,依据招标文件拟定开标会程序,编制开标、评标文件,确定建设单位评委名单及评标专家抽取原则,以上内容需在招标文件中列明。
12、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开标准备工作:制作开标、评标文件,邀请有关部门,准备有关设备,做好一切准备工作。
13、开标
(1)投标截至时间前,接受投标人投标,并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记录。
(2)接待贵宾、专家,并登记签到。
(3)主持人、招标人、监标人、唱标人、记录人就座主席台,贵宾、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就座台下。
开标会议基本程序如下:
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
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
招标人致词
宣读投标人名单
宣读唱标、记录人员名单
宣布评标原则、评标办法
检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,并宣读核查结果
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报价、工期、质量等主要内容
宣读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
宣布休会,进入评标阶段
(三)评标定标阶段
14、开标会结束以后,随即进入评标阶段。
(1)组建评标小组,并推举评标小组组长。
(2)阅读招标文件、评标办法,掌握评标关键内容。
(3)阅读投标文件,进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。
(4)商务标和技术标的评审(资格后审项目还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评审)。
(5)询标、综合评审。
(6)编写评标报告。
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:
(1)评标定标方法;
(2)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;
(3)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情况;
(4)投标报价审核情况;
(5)对商务标和技术标的评审、分析、论证及评估情况;
(6)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(如有时,即询标情况);
(7)中标候选人推荐或结果情况
15、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及评标报告的规定,在规定时间内定标,确定中标人。
16、招投标结果备案,并在制定地点或媒体办理中标结果的公示。
17、办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相关资料备案,核准后,发放中标通知书。
18、签订合同,合同签定需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进行,不得实质性改变招标文件的内容。
19、招标备案及合同备案(部分区域的招标代理合同备案由中标人进行)。
20、招标投标工作结束。